泗洪交警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
泗洪交警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
泗洪交警开展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专项整治
为巩固城区“一区四方”整治工作成效,深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冬季攻势”,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上路“三非”车辆上路行驶,泗洪交警依托城区“一区四方”联合执法力,从源头生产、销售环节把关、从路面劝导、查控入手,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实施“大兵团”作战,高密度巡逻、高频率整治,从严从重查处涉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三非”车辆上路行驶、闯禁区等违法行为。
12月25日,城区“一区四方”联合执法组出动警力80人,走访告知销售企业4家,拆除非法加装车篷280余顶,暂扣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56辆,教育群众1500余人。县电视台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违法进行集中曝光。
泗洪县人民政府已出台《关于在城区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及取缔非法营运的通告》,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早7时至晚22时在东泰山路、西到开发大道、南至团结河路、北至淮河路(含上述路段)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通达路、山河西路、宿迁大道等高速公路出入口、长途客运站周边道路通行。
交警提醒:
现在路面上行驶的电动四轮车品名五花八门,有的属于电动汽车可以办理上牌,但有的电动四轮车属于场地观光车只能在封闭的区域内行驶,如封闭的小区、公园、游乐场等,不能上路行驶。对一些符合机动车上牌条件,在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目录中能查询到的,可以办理机动车号牌。请广大市民根据自己的情况对号入座,可凭购买手续到车管所窗口咨询。如果可以上牌请及时办理机动车号牌和驾驶证、交纳保险。如若不能上牌,请市民自己考虑处置。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为了文明泗洪建设推进,我们共同努力,建设和谐文明的新泗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