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交警全面加强通湖(湿地)大道沿线车辆停放管理
通湖(湿地)大道是我县实施南向战略、加快旅游发展的重点工程,也是我县直通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一条快速景观大道。道路全长22.36公里,沿古汴河与245、330省道相连,每年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观赏汴河沿岸风光或者择点垂钓。各类机动车随意占道停放、碾压河堤沿线绿化停放的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我县整体生态文明环境,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泗洪交警对此高度重视,在组织警力针对性加强巡逻密度,对道路沿线乱停车辆及时告知管理的同时,积极与交通部门对接,就沿线车辆禁停管理等相关事项进行研究会商。11月18日上午,交警大队大队长王业辉、交通局公路站站长白波带领相关业务人员对通湖大道路网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查,并拟由交通部门在通湖大道沿线双向设置禁止停车标志牌,设置位置均为道路沿线两端及途中违停车辆较多的路段。在禁停标志设置到位并进行宣传告知后,仍有车辆乱停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加大管理处罚力度。同时经过现场实地测量,通湖大道有侧分带的路段非机动车道平均宽3.5米,无侧分带的路段非机动车道平均宽为2.6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通湖大道两侧路面均不具备条件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敬请广大市民驾车游览、垂钓时选择沿线集镇区、景区停车场停放车辆或使用非机动车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