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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起,泗洪步行街将禁止机动车通行

泗洪网 - 泗洪新闻 - 2020-07-10

  7月20日起,泗洪步行街将禁止机动车通行

  为加强泗洪县青阳街道步行街(以下简称步行街)的综合管理,优化步行街通行环境,拟定在步行街周边入口处设置禁止通行标志、安装视频监控,启用非现场抓拍执法,对步行街机动车通行实施严格管理。

  本通告所称步行街,是指位于我县青阳街道主城区,青阳南路以西,人民南路以东,泗洲大街以南、东风市场西门至红地毯美发公司东西巷道以北的公共区域。

  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供电、供水、市政等施工车辆外,步行街区内每日9时至22时期间禁止机动车通行。机动车送货进入步行街区的,应在每日22时之后驶入,9时之前驶离;期间必须依法临时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对机动车违反规定擅自进入步行街、任意停放及其他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本通告自7月20日起执行,敬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泗洪县公安局 泗洪县城管局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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