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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公安局关于涉疫违法犯罪六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泗洪网 - 泗洪新闻 - 2020-02-07

泗洪县公安局 

关于涉疫违法犯罪六起典型案例的 

通报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泗洪全县干部群众贯彻县委县政府部署,众志成城,严防死守,筑起了一道道安全防线。但极个别人目无法纪,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非法聚集、参与赌博、散布谣言,更有甚者暴力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严重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此,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从重从快追究其法律责任,现就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类

  案例一:2020年1月28日,泗洪县公安局民警巡逻至重岗街道新城家园小区时,发现刘某某聚集李某等十余人在其家车库内打牌。刘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罚款200元。

  案例二:2020年2月5日,泗洪县公安局民警巡逻至大楼街道大楼街某饭店时,发现彭某某经营的饭店仍正常营业,并接纳他人聚餐。彭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被罚款200元。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类

  案例三:2020年1月26日,一个手机号为184*******拨打110报警称:自己喝醉酒了,说自己感冒发烧,要去医院治疗。辖区民警接警后,联系报警人,经询问自己叫王某(男,孙园镇张塘村人),说自己就是乱报警,并没有发烧感冒,报警只是想试试现在有多么紧张的。王某因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四:2020年01月27日,家住在泗洪县青阳街道学府文苑小区的鞠某,在的微信群内发布“据说死亡1000来人了”的虚假信息。鞠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三日。

  寻衅滋事类

  案例五:2020年1月28日,金锁镇疫情防控人员在泗洪县金锁镇辖区内设卡检查,工作人员在对李某进行体温检测时,李某拒不配合,且对疫情防控人员进行辱骂。李某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五日。

  阻碍执行职务案

  案例六:2020年2月5日,高某某骑电动车带其妻子回家,在行驶至城头乡某疫情防控卡点时,对疫情检查心存不满,遂骑车强行闯卡,后又采取辱骂、持刀威胁的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高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七日。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泗洪县公安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依法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希望广大居民配合卫生防疫、公安机关、村(居)干部的疫情防控工作,与各类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作斗争,如有线索请拨打110举报。

  来源:泗洪公安微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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