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微信抓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 还能领红包
随着道路交通形势越来越复杂,各类交通违法也越来越多。闯红灯、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实线变道、车窗抛物……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似乎治无可治。
单靠泗洪公安交管部门的有限警力,并不能确保所有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被查获并处理,鼓励群众举报可以有效缓解交管部门警力不足的问题。另外,维护交通安全本身也不应该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情,让公众参与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也体现了社会治理的理念。
抓拍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须知
第一条举报内容:
1、是车外抛物;
2、是违法变道加塞;
3、是违法停车(划定区域);
4、是网格线停车;
5、是逆向行驶;
6、是开车接打电话、抽烟;
7、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移动式信号灯)。
根据平台系统建设扩展进度,将逐步增加举报其他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条举报范围:泗洪县主城区
违法停车举报区域:
1、团结河路(含)以南至苏245省道(不含)以北区域的路段;
2、山河西路、宿迁大道南至245省道以西区域的路段;
3、双洋路(含)以北金沙江路(不含)以南区域的路段;
4、泰山路(含)以东南至苏245省道(不含)东至245省道(不含)区域的路段。
第三条拍摄要求:
1、市民拍摄车外抛物、违法变道加塞、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或抽烟等)、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5类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能够清晰反映车型、车身颜色、车牌号码、违法过程、拍摄背景等相关要素,并注明地点。
2.市民拍摄网格线停车和违停车辆时,要求在机动车前方、侧面、后面各拍摄一张照片,每张照片拍摄间隔时间大于5秒,照片要求能够清晰反应车型、车身颜色、车牌号码、拍摄背景(违法停放路段特征)、驾驶人不在现场等相关要素,并注明地点。
第四条举报奖励:
举报的车外抛物、违法变道加塞、违法停车(划定区域)、网格线停车、逆向行驶、开车接打电话(或抽烟等)、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经民警审核录入管理平台的)并符合奖励标准的,以微信红包形式奖励3元/起。
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时间先后顺序(以举报图片上传时间排序)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第五条:
同一举报人举报多起违法停车行为并被公安机关采用的,参照第四条奖励标准进行累计奖励,但每月限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举报人所提供的照片不能作为核查处理的有效线索,不予采用和奖励:
(一)举报的机动车违停行为已被其他市民先行举报、被公安机关发现正在查处或已经查处的;
(二)举报的违停行为的图片不清晰、不连续,不能准确的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特征、违法过程(行为)和违法地点的,或原始违法图片有篡改嫌疑的;
(三)举报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或者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的;
(四)不在第一条和第三条举报内容和地区范围内的;
(五)其他具有不应当奖励情形的。
第七条:
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驾车人敲诈勒索,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违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对车辆交通违法负有特定管理义务的当事人,举报行为不予奖励。
第八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
举报人不得采取违法行为或危险方法收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举报人违法收集证据的,或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因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