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泗洪县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一、招生时间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7月1日—20日
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8月31日之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 6 周岁儿童;初中七年级招收2018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未在本县就读的提供该生学籍表)。
三、报名方式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民办学校实行现场报名)。
四、招生程序7 月 1 日— 2 日,各公、民办学校发布招生信息。7 月 3 日— 10 日,各公、民办学校接受适龄儿童入学网上报名申请或到学校现场申请。7 月 11 日—13 日,学校组织人员审核报名材料。7 月 14 日—20 日,公示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发放教育局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各乡镇中小学参照上述程序,自行组织招生。
五、施教区划分除第二实验学校中学部、五里江学校中学部调整外,其他学校施教区范围维持 2017 年方案,具体内容见附件 1。
六、认定办法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资格认定办法见附件 2。
七、招生要求
1.严格规范招生时间。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提前招生。
2.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施教区招生,实行施教区“兜底”制,确保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都能入学。民办学校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超计划招生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推进标准班额办学,各学校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 55 人。
3.严明招生要求。起始年级(即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在招生规定的时间内凭房产证(合同书、发票)等相关材料到施教区内学校报名,也可以到民办学校报名,但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名,不得重复报名。非起始年级(即二至六年级和八年级)意向转学到城区插班就读的学生,凭在城区购房的房产证(合同书、发票)等相关材料,在 7 月 1 日至 20 日选择城区有空余学位的一所学校登记(不符合施教区内适龄少年儿童入学资格认定办法的,不予登记),但不得重复登记,若登记的转学生超出该校余额,将组织公开摇号,对摇到号的学生给予安排,没有摇到号的学生回原学校就读。
4.实行网上报名。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网上和现场报名审核相结合方式,具体网上报名流程见附件 4。
5.强化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学籍办理流程,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原则,杜绝“借读生”“旁听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
6.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和省市有关招生纪律规定。教育纪工委将加强对招生入学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
适龄儿童、少年需在其法定监护人的带领下,登录“宿迁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系统”(http://ygzs.sqjy.cn/),输入手机号码和密码进行注册登陆。并在信息填报页面,按提示要求准确填写身份证、亲属关系、户籍地址以及房产地址,经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报名信息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