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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交警将开展“违法随手拍”活动 拍到违章可获微信红包

泗洪网 - 泗洪新闻 - 2018-03-15

  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交通建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水平,支持和鼓励公民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泗洪交警决定自3月20日起,在我县主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违法随手拍”活动,市民按要求提供举报信息并经查证属实,将获得微信红包奖励。

  哪些违法行为可以举报? 如何奖励?

  目前可以举报以下几类违法行为:

  (附奖励标准):

  (一)机动车行车抛物;(奖励金额3元)

  (二)违法变道加塞;(奖励金额3元)

  (三)违法停车【划定区域:团结河路(含)以南至苏245省道(不含)以北区域的路段;山河西路、宿迁大道南至245省道以西区域的路段;双洋路(含)以北金沙江路(不含)以南区域的路段;泰山路(含)以东南至苏245省道(不含)东至245省道(不含)区域的路段。】;(奖励金额3元)

  (四)网格线停车;(奖励金额3元)

  (五)机动车逆向行驶;(奖励金额3元)

  (六)开车接打电话、抽烟;(奖励金额3元)

  (七)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移动式信号灯);(奖励金额3元)。

  注意事项

  (一)举报采取自愿的原则,严禁举报人采用危险方法收集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或其它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二)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驾驶人索要高额"保密费",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材料,严禁借举报之名进行报复、骗取奖励、敲诈被举报人,违者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

  (四)举报人举报同一机动车和驾驶人同时存在符合奖励情形的多项违法行为的,可按照本办法逐项实施奖励,但奖金累积最高不超过50元;

  (五)对同一举报人在一个自然月内的多起有效举报,奖励可以累积发放,但累积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哪些举报情形将不予奖励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以奖励

  (一)举报人未按要求提交举报信息的;

  (二)举报人所提供的照片或视频不清晰、不完整,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地点、时间、违法事实等具体情况的;

  (三)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被公安交警部门发现或正在查处的;

  (四)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属实,但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固定证据和查处的;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正常执勤执法时间拍摄举报的; 

  (六)具有其他不应给予奖励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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