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宣传、既要、保密、保卫、信访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
主要职责
江苏省泗洪县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能:(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二)研究制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农用航空业务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定全县农机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三)参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科研、推广和科技管理、重大开发、技术推广项目的理想、论证、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四)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管理工作。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五)负责全县农机安全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机系统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核发牌证和农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法证及安全教育与检查工作;(六)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直到全县机械化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服务经营活动,协调和直到农业机械有组织的跨区作业;负责农机和农机服务市场的管理;参与农业规模经营、农业现代化实验、示范和区域开发工作。(七)负责全县农机系统企业、高效和农机维修行业的宏观管理工作,核准农机二级维修网点,负责农机维修网络建设、维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八)负责全县农机化发展的预测和统计以及全县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络建设;(九)负责农业机械用油需求预测和农用柴油市场的监督和协调工作;参与和组织农业的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县防汛抗灾农用机具用油计划申报、分配、监督和抗灾机具的调度;(十)负责全县农业机械科技、经济的交流与合作和农机话外经工作;负责全县农机话利用外资重大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项目库建设和项目与计划的编报、组织实施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农机产品信贷和税收财政补贴政策;直到全县农机系统的财务管理工作;(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科技管理股负责全县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定农机维修和农机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拖拉机、大中型拖拉机具的报废、更新计划的编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全县农机化重大科研、开发、推广项目的立项申报、组织攻关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的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工作;指导农机行业贯彻和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及国家相关标准;参与调查分析和处理重大农机产品质量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农机产品推广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工作。农机监理股负责全县农机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对全县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