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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监察局

泗洪网 - 泗洪百科 - 2015-01-01

  中共江苏省泗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泗洪县监察局,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对县委、县政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市、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级机关各部门党的组织和县管党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四、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作出行政处分,受理申诉、检举、控告。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订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七、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有关政策规定,制订有关党内法规的实施办法。八、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县直机关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各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监察室干部人选和县直纪委(纪检组)、监察室领导人选;对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负责了解、综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编写县纪委、县监察局大事记,编印简报;承担全县纪检监察案件综合分析、情况统计、月报工作;草拟县纪委、监察局工作计划、总结等文稿;承担机关秘书、文印、档案、机要、保密、财务、保卫等工作;负责县纪委常委会议的议程安排、会议记录及会务工作;处理和督办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同志的专门信件;负责对外接待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及机关工会工作。监察综合室负责收集、综合全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起草以监察局名义印发的文件、通知;负责以监察局名义向监察局和县政府请示、汇报工作;负责监察局长办公会议等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的催督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处理行政监察日常事务和有关事项。干部教育管理室负责对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及其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干部进行考察了解,提出任免意见;掌握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工作指导;保护纪检监察干部的合法权益,受理并调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检举、控告;负责机关政治学习、党务、人事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负责宣传党风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宣传在改革开放和反腐败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通过报刊、新闻报道等渠道,对党员干部进行遵纪守法、反腐倡廉教育;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及其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宣教、调研等工作;起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实施办法;协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汇编有关文件资料。信访室含县行政监察举报中心,负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对党政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综合分析和反映检举、控告、申诉情况及突出的问题;依据规定向有关单位移送、交办检举和控告、申诉信访件,交督促检查办理情况,承担举报中心的具体工作。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由县委、县纪委批准查处的违犯党纪的案件,报送市委、市纪委审批的案件;审理由县监察局自查并直接作出行政处理的监察对象违反政纪的案件,报市监察局审批的案件;审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的特别重要的复杂案件、备案案件;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示予以复查或复议的案件;受理按规定应由县监察局复审、复核的案件;受理股级以上党员干部不服党纪处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党政机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规章、决定、命令的情况;对行政机关的工作效能及执法、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止纠正在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错误行为,协同有关室查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纪检监察负责联系指导所管乡镇、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检查所管乡镇、部门、单位的县管干部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检查监督分管乡镇、部门、单位的乡科级党组织及县管干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协同县委组织部了解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负责对分管乡镇、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督促、协查和业务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室挂县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开展专项治理提出部署建议;调查研究拟定有关制度和规定;组织推广各地经验,草拟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通报;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中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综合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承办市廉政办、县惩治腐败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全县党务公开工作。纠风室挂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等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县行风建设和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负责不正之风案件的调查处理;研究部署、检查、指导全县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案件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案件线索的统一管理,跟踪掌握案件的办理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联系协调;负责重要案件的跟踪督办,对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查办案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呈报办理“两规”“两指”措施手续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违纪违法暂扣款物的管理、缴存情况;负责案件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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