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集资案
2011年7月,江苏省泗洪县非法集资案的“爪王”石国豹被泗洪警方控制。2013年6月18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石国豹等7人所涉及的五起非法集资案在宿迁泗洪县宣判。自此之后,泗洪县规模庞大、数额巨大的非法集资,暂告一个段落。
案件详情
泗洪目前民间融资案的形成,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渐进式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过程。在泗洪县,亲戚朋友之间的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一直都存在,利息一般在2分以内(年利率不超过20%),且有合法的借贷手续,很少出现民间借贷纠纷。大约从2000年开始,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泗洪的房地产开发开始借助民间融资。统计资料显示,截止2013年该县注册房地产企业168家,注册资金约40亿元,其中在外地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超过100家,同时,随着银行持续紧缩银根,房地产企业只有通过民间借贷方式,来融通资金。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一些民间放高利贷人员,打着开发房产的幌子向村民集资,这些资金一部分进入房地产企业用于房产开发。同时,泗洪县最近几年城市化发展很快,很多老百姓被征地以后,手里有一些拆迁补偿款,这些钱放在银行利率较低,而这种民间高利贷的出现,就刺激了老百姓把钱拿出来投进去,导致非法集资愈演愈烈,最后近乎疯狂。在一夜暴富心理和高息诱惑促使下,石集乡民间“高利贷”现象开始在部分地区蔓延。 部分村民起初确实从高利贷中得到了一些实惠,在利益的驱动下,范围和规模也越来越大,从几万、几十万到上百万,甚至连手续都没有,将从亲戚朋友手里筹来的钱,全都交给上线进行放贷。村民说,最高的时候,月利息达到四五毛,高得惊人。据统计,石集乡下辖9个行政村,5800多户中共有1740户参与融资,占全乡总户数的30%左右。其中李台村是融资问题最严重的村,全村282户人家,有115户参与融资,涉案金额多达1050万元。